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组建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的通知》(https://www.lnskl.org.cn/10000/184588/202296/1662447323109.shtml)精神,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更好发挥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公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扎实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精神文化力量和良好思想舆论氛围,省社科联决定建立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现将通知要求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申请进入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的专家,需要具备
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理论功底深厚,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着眼群众需要阐述理论、解读政策、解疑释惑。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学术影响力,能参加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活动、“辽海讲坛”活动、送社会科学知识进基层等活动,主持或参与编写出版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四)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严谨,热心社会科学普及事业。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形式、极富感染力的表述阐释和讲授科学知识。
(六)年龄原则上要求60周岁以下,被推荐人员能安排好现有工作,积极参加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和会议,并能够及时完成省社科联委托和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参与我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论证,社科普及基地评 估,社科普及读物的论证和审定;
(二)推荐参与我省社会科学普及成果的评审、成果鉴定和评奖工作;
(三)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辽海讲坛、社会科学普及周、科普日等经常性和集中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四)参与我省社会科学普及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
(五)参与我省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推荐方式
(一)各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人选,推荐人选时,要坚持择优选择,充分考虑推荐人选的学术影响和学术贡献以及从事社会科学普及公益事业的奉献精神,推荐人选能够承担相应工作。
(二)同时在多个单位兼任职务的人选只可通过一个渠道 推荐,不得多渠道重复推荐。
四、管理办法及具体要求
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期间根据需 要可做部分调整,凡是符合条件的人选可增补进入《专家库》。
(一)被推荐人员需填写《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函(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wang@cmu.edu.cn,纸质版送至综合楼1214办公室。
(三)省社科联联系人:崔嵬巍,联系电话:024—23264271;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王永键 18940259720。
附件:
1.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人员推荐表.docx
2.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人员推荐汇总表.doc
3.(单位名称)推荐意见函.doc
科研处
2022年9月16日